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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布日期:2013-08-23 10:40:10瀏覽:
現在有很多景點地區出現很多旅游管理混亂的現象,接下來我們就看一個案例,旅游規劃小編就跟大家分享分享。 一個由政府打造的新景區,村民沒遷出去,農家樂沒有任何管理費,而且村里衛生也是政府買單,現在實行門票制度,很多顧客打著吃飯的牌子不出門票錢,農家樂也借此宣傳來自己這里吃飯的不用出門票,嚴重打亂了景區管理秩序,村民也把游客說成是自己的親戚而破壞收費制度,就如何妥善處理好這幾個問題。
周永廣博士認為雖然是由政府打造的新景區,但從您的行文上來看,這不是一塊凈土,而是村落的集體所有制的土地。政府憑什么權利,在別人的土地上打造景區?打造出來之后,還要限制土地主人的自由,這像話嗎?何為“旅游經營權”?法律上從無這項權利,只有土地所有權所代表的權利簇。按我的理解,國內許多地方政府出讓的“村落旅游經營權”,是地方政府在違法,尤其是村落自身成為景點的情形。更惡劣的是,地方政府出讓了村落的“旅游經營權”,拿到了好處,卻倒過頭來給農民很少,逼農民就范。
在當前開放景區的過程中,政府往往從促進區域產業經濟發展的角度,往往沖在了各種利益群體的前頭,在某種特權利益的情況下,不惜犧牲社區利益或者環境利益。
我們需要重新考慮景點是否收費的問題?在當地有足夠的便利和旅游資源信息的分享的情況下,一個景點如果不收費,并且能夠對農家樂和相關旅游設施進行有效地管理,這時不收費反而是好事,可以使更多的人到這里來旅行,在這里消費,讓當地的農民得利,而政府及投資商們不必直接從門票里獲利,政府應該從當地稅收里獲得回報,并將之投入到本區域的基礎設施完善和促進區域產業發展上去。